「刑事案件博物馆」是行仁律师出品的刑事案件分享栏目。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一起聆听真实刑事案件背后,那些关于生命和自由的故事。这是行仁律师讲述的第 6 篇真实刑事案件

天可补,海可填,南山可移。日月既往,不可复追。——曾国藩

01寒窗苦读的是“我”,金榜题名的是“你”。

再有两周就是全国高考日。这一天,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将是极为普通的一天。但对于36岁的陈春秀来说,是一道永远也过不去的坎儿。

高考“落榜”16年后,冠县人陈春秀打算报考成人教育学校,来填补心中的遗憾。然而,在信息填报时她才发现,自己已经在山东理工大学顺利毕业,学信网上学历照片的位置赫然出现了另外一张陌生人的脸。

打开凤凰新闻,查看更多高清图片

犹如晴天霹雳,原来在16年前,自己被另外一个“陈春秀”冒名顶替上了大学。

02“被顶替上大学,我被交换的何止是成绩。”

16年前,家境贫困的陈春秀以546分(理工科),超出理科类专科分数线27分的成绩考上山东理工大学,却迟迟没能等来录取通知书。而同为考生的陈某某,高考分数为303分(文科),比当年文科类专科分数线低243分,却冒名顶替陈春秀心安理得的上了山东理工大学。

因为家里穷,没有电话,当年,陈春秀录取通知书的收件地址填了邻居家。

眼看到了十月份,陈春秀却迟迟没有收到通知书。她陷入了无限的自责,认为是自己没有考好,落榜了,辜负了家人的劳碌和期待。爸爸节衣缩食、用营养不良为她换来的读书机会,被辜负了。靠读书改变命运的唯一机会,泯灭了。

她知道,这是唯一的、也是最后的机会。爸爸曾问她是否要复读一年,陈春秀拒绝了。为了她的学业,哥哥已经辍学打工去了。她知道,这个贫困的家庭,无法支持她再经历一次高考。或许陈春秀也曾质疑过,当年那个“宿舍关灯,就到楼道里借着灯光看书”的自己,明明那么努力,为什么就没有考上。

但老实本分的陈春秀,相信了“现实”,默许了自己的人生。

整整16年,她当过电子厂的工人,做过餐厅的服务员……从事着这个社会最底层的工作。尽管隔多年,陈春秀依然想圆大学梦。2020年陈春秀顺利通过成人高考,当年的高考真相也随之浮出水面。

陈春秀不会想到在城市的另一端,一名叫陈艳平的女子,在16年前,拿着她的录取通知书,前往山东理工大学报到,成为了一名大学生。毕业后也回到家乡,入职街道办审计所。

如今,冒领通知书等材料涉及哪些人,相关部门仍未给出结论。顶替者已被停职和注销学籍,但仍没有一句道歉。陈春秀说,“想质问顶替者为什么那么自私,更可恨的是帮她办事的人,任意践踏别人的人生!”

“同名不同命”,眨眼16年,你我已是云泥之别。

你可知,大学被多少寒门学子当做改变命运的救命稻草。我用18年的人生、耗尽一家子的心血,搏来一场公平的高考入场券,却在张榜时被人无情的抹去了所有痕迹。社会给了18岁的陈春秀一场最特别的成人礼,让她认清了现实的差距。

要认命吗?我无声的嘶吼,是否能引来公平的审判?老实人就应该任人摆布吗?我丢失的16年要怎么去弥补?

03“冒名顶替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当事人又该如何维权?

近几年,“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屡有曝光,高考在即,教育公平话题再度牵动公众神经。那么,“冒名顶替上学”侵犯了受害者的哪些权益?

民事权益方面,冒他人之名接受高等教育,不仅侵犯了宪法上的受教育权,而且导致受害者姓名权、个人信息权、发展权等一系列民事权利严重受损,不仅侵犯了物质性权利,而且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我国自《民法通则》以来逐步建立完善了基于教育权侵害的救济体系。民法典更通过独立的“人格权”编,对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个人信息、精神损害赔偿等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追究冒名顶替者赔礼道歉、赔偿物质和精神性损失等多重民事责任。“冒名顶替上学”带给当事人的影响是持续性的,间接影响了工作、薪资,甚至是择偶和家庭,从民事赔偿角度,当事人可以以大学后工作所产生的工资以及其他收入作为赔偿。

“冒名顶替行为”的操作过程中,可能牵扯到的刑法问题?

“冒名顶替”并非个人之力可为,其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的利益输送链条和复杂的运作机制,牵涉受贿、伪造身份证件、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多种严重犯罪以及大量违规违纪行为。冒名案件爆发后,以山东为代表,各地纷纷启动追查机制,对招生过程中的信息审核机制漏洞、相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进行彻查。6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情形、处分幅度、适用规则和程序进行了全面规定,此举加固了教育权力的监管力度,为应试教育的公平性增加了砝码。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的处罚规定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这其中,冒名者有可能参与涉及伪造或变造身份证、户籍,涉嫌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04被顶替的人生,应该如何赔偿?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

三天前,央视《新闻周刊》去陈春秀家里进行了采访,陈父说了这样一段话,我看完以后心绪久久不能平复。“只要能考上,我砸锅卖铁也要供,当老农民有啥出路,上学才能改变命运。” 老父亲说出那句“就打听我是个农民,怂人,才出现这样的情况,我要是有能力,他们也不敢……”得多心酸多无奈。

而面对媒体,陈春秀则表达了想重新入学的愿望。此前,她想重新入学山东理工大学被校方拒绝,称无此先例。然而就在6月22日晚,@山东理工大学发微博称,将积极协调,努力帮助其实现愿望。

晴天霹雳,之后又峰回路转,人生总是在不经意间给你打的措手不及。不幸的是陈春秀浪费了16年的光阴,万幸的是,她的大学梦又续接上了。

采访中,有个细节,已为人母的陈春秀不时督促两个孩子的学习,她希望孩子可以好好完成她没能实现的求学梦。

在看似荒诞的36年人生里,陈春秀其实一刻也没放弃过她的大学梦。尽管如履薄冰,布满荆棘,也不妨为自己造梦,坚定驶航。

结果重要吗?重要。但比结果更重要的是她的坚持。

谁说日月既往,不可复追?我想要的,其实一直都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

参考来源:山东省法学会,法治评论员 烟台大学刘经靖,大河财立方,大河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