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宏图转债”自2023年6月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宏图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55号”《关于同意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宏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0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8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增值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137.42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宏图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2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2月2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6月2日至2028年11月27日止。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宏图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556572

  电子邮箱:ir@piesat.cn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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